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深圳新声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新声公司”)诉北京芯溪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溪公司”)专利侵权案( (2025) 京73民初21号)做出一审判决,作为北京立鼎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芯溪公司制造、销售的CS3041FB型号BAW滤波器产品,被认定侵犯新声半导体相关D-BAW发明专利权,法院判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并销毁相关产品及专用掩膜等,同时赔偿新声半导体150万元。
作为国内高端BAW领域首起同业专利侵权生效判决,该案件既体现出国产滤波器自主创新的阶段性成果,也暴露出行业在知产保护方面的系统性短板,为本土射频滤波器产业发展敲响警钟。
射频新贵维权:获赔150万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涉案的两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21、2022年。其中,新声公司是近年来在国内射频滤波器领域迅速崛起的新贵,手握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核心产品已实现在主流品牌手机与平板电脑领域的规模出货。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可检索到新声公司公开专利数为244项。
芯溪公司对外曝光度则较低,网络上几乎鲜有公开的媒体报道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可检索到的公开专利为49项。与之形成对比,其全资股东北京立鼎微电子却颇为高调,对外宣称自主研发BAW滤波器核心技术,并在去年底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
本案中,新声公司作为原告,指控芯溪公司制造、销售的CS3041FB型号BAW滤波器产品,侵害了其持有的第202211141215.6号“谐振结构、用于制作谐振结构的方法”核心发明专利。
在查明事实的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了详尽的逆向剖片分析。结果证实,被诉侵权产品在空腔形貌、特殊刻蚀工艺等决定滤波器关键性能的核心技术特征上,均落入了新声公司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诉讼期间,芯溪公司提出了在行业内颇具代表性的抗辩:主张自身是一家纯芯片设计企业(Fabless),并不实际制造芯片,其产品均是委托外部代工厂流片,因此对代工厂的具体生产工艺并不知情,不应承担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责任。
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芯片产业特殊的销售与代工模式,芯溪公司作为侵权源头及产品的组织设计者,深度参与、甚至主导了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加工工作,其行为完全符合专利法“制造”的核心要件,故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其实施了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其与代工厂之间的内部约定或分工并不能免除其对外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芯溪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产品与专用生产掩膜等设计方案和工具,并依法赔偿新声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0万元。
行业看来,这一判决在我国半导体业内具有里程碑式的警示意义。它明确了在代工模式下,芯片设计公司依然是产品侵权责任的源头,依然须对产品专利合规承担根本责任。高额赔偿及判令销毁掩膜的处罚,对不法仿制投机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从“外仿”到“内仿”:一喜一优
过去几年间,滤波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维权诉讼,呈现出几点鲜明特征。
一是海外头部厂商(博通、Qorvo、村田、Skyworks)早年完成大量交叉许可,大规模互诉大幅减少。
二是随着技术持续突破、产业链逐步成熟,国产滤波器厂商对市场格局带来冲击,遭遇到海外巨头的“围剿”。
这些大厂企业依靠早年积累的海量基础专利构筑壁垒,通过诉讼延缓国产替代节奏和国内企业的成长。典型案例包括村田针对好达、卓胜微的侵权诉讼,安华高针对诺思的侵权诉讼等。
尽管最终结果多以国内企业权益得到维护告终,但案件审理耗时多年,对于国内企业的品牌形象、市场拓展以及IPO进程等方面着实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是近一年以来,“战火”烧到国内同行之间,本土企业间的诉讼开始集中涌现,除此次新声公司诉芯溪公司一案之外,还包括诺思诉武汉敏声、艾佛光通等专利侵权诉讼也在今年立案。
上述背景之下,新声诉芯溪一案,传递出一喜一忧两大行业信号:
一方面,体现的是国产滤波器产业的实力跃迁。以新声为代表的国产滤波器新锐力量,已经具备了极强的原始创新能力。其自研能力已支持完全绕开海外现有技术壁垒的原创架构,产品性能对标、部分指标超越进口器件,如此“能打”的市场竞争力固然令人欣喜。
但另一方面,更值得警醒和引起重视的是,随着本土滤波器企业技术实力的提升,“拿来主义”式的同业抄袭风潮或将随之滋生。
一家公司投入数亿元研发出来的成果,如果竞争对手靠低成本模仿就能快速复制,那谁还有动力做底层创新?这种乱象如不及时遏制,劣币驱逐良币一旦形成,将成为制约国内滤波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风险。
一审之后,BAW专利战走向何方?
新声诉芯溪案真正值得关注的,或许还不是150万元赔偿本身,而是一审判决之后可能产生的行业连锁反应。
首先是判决是否进入二审,以及二审对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被诉产品技术特征以及制造行为认定的进一步审查。如果案件后续进入二审程序,其裁判结果将进一步影响市场对于相关技术路线专利边界的判断。
其次,是这一案件可能带来的示范效应。
在此之前,国产BAW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更多停留在“起诉—应诉”的阶段,市场很难判断最终会如何落地。如今新声与芯溪已经形成一审判决,且法院明确认定被诉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并判令停止制造、销售及销毁相关产品和生产工具,这无疑会提高其他企业对专利合规的重视程度。
这也意味着,未来国产BAW企业之间的竞争,可能不再只是价格、性能、客户和产能的竞争,专利组合及自由实施(FTO)能力也将成为企业商业化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的一环。
对于整个国产滤波器行业而言,这或许才是这场诉讼最深层的影响。
过去,国产滤波器企业需要面对的是海外巨头构筑的专利壁垒;如今,当国内企业开始拥有自己的技术、专利和市场份额,产业竞争自然会进入新的阶段。专利诉讼本身并不可怕,真正值得警惕的是行业最终陷入以模仿替代创新、以诉讼替代竞争的循环。
从这个意义上看,新声诉芯溪案只是一个开始。随着国产BAW产业继续扩大,谁拥有真正可持续的底层技术、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经得起司法检验的产品能力,或许才是下一阶段竞争真正要回答的问题。
总而言之,整个滤波器产业链需树立起尊重创新、敬畏专利的共识,遏制照搬复刻、低成本仿制的投机行为,国内玩家才能走出同质化竞争的内卷困局,将精力和资源持续投入于前沿工艺与底层结构研发,摆脱模仿跟随的发展模式,依靠自主创新构筑长期竞争壁垒,真正实现良性可持续的国产替代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