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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资讯 · 新京报

AI生成声音侵权认定标准探讨

更新 2026-11-03新京报正文 2022字阅读约 7分钟4 张图片

在当代,书籍之外,刊于专业学术期刊(集刊)上的论文正在成为知识生产、知识积累的另一基本载体。《新京报·书评周刊》在图书评介的基础上试拓展“学术评议和文摘”这一全新的知识传播工作,筹备“新京报中文学术文摘服务所”,与期刊(集刊)界一道服务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事业。

通过搭建学术与大众之间的桥梁,我们希望将近期兼具专业性和前沿性的论文传递给大家,我们还希望所选论文具有鲜明的本土或世界问题意识,具有中文写作独到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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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评审:陈新宇 陈映芳

本篇来自2026年第19期(总第34期)。吴汉东、龙欣璇辨析了AI生成声音的侵权问题。在今天,AI模仿声音的技术正成为常态。从短视频里的配音、智能助手的人声到虚拟主播的播报,很多时候我们已经分不清,说话的那个人是否真的存在。在技术迭代与人格尊严的张力中,如何找到那个平衡点?作者认为,声音与肖像在身份识别、人格表达与商业利用上的同质性,使“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成为一条既有法理支撑,也有实践可能的路径。

摘评|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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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声音》(1985)画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刷短视频时可能都有一个感受,那就是熟悉的声音越来越多:像这位演员,像那位企业家,像某个影视角色。点开才发现并非本人,而是由AI生成。这些技术模仿正从有趣变得泛滥。那么,当声音可以被无限复制和再现,它还能否归属于发出它的那个人?吴汉东和龙欣璇的《AI生成声音侵权认定的路径选择——以肖像权的参照适用为中心》一文回应了这一新兴法律议题。

AI生成声音技术已从早期的机械合成发展到深度学习驱动的逼真模拟,这带来了一个根本性的法律问题。

我们将作者的论述摘选如下:

“语音转换技术的飞跃使AI生成声音技术能够将自然人具有生物特征的声音转化为可无限复制、重组与传播的数据资源,这一过程深刻冲击了传统人格权制度中以生物载体为核心的权利归属逻辑。在传统法律框架下,声音权益紧密依附于自然人的生理存在,强调其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人格属性。然而,AI技术使声音得以脱离自然人意志的控制成为独立的数据产物,从而引发其是否仍归属于原权利主体的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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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2026年4月法制热点报道《AI技术滥用乱象调查·谁在偷走我们的声音?》画面。

对声音的权利保护,作者主张采用人格权保护路径。

“人格权的价值基础在于人格尊严的维护。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性标识,与人格尊严紧密相连,采用人格权保护模式对AI生成声音进行保护,既维护了人格尊严的不可让渡性,又为声音的经济价值实现提供了路径……声音作为与肖像相同的人格尊严外化载体,其保护逻辑应超越单纯的经济利益衡量,回归人格权制度对人之完整性的终极关怀。”

对AI生成声音是否侵权的认定,分为输入端与输出端。首先是输入端的侵权认定。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声音训练AI的行为构成侵权。声音权益具备人格属性,其制作与使用需经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18条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权益人对自身声音享有制作、使用、公开及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基于该条的规范目的,‘使用’应解释为对声音特征的数字化提取与重组,不仅包括对声音的传播,更涵盖通过算法解析声纹特征、构建声音模型的深层利用等各类二次加工行为。”

其次是输出端的侵权认定。

“《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禁止任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其立法核心在于保护自然人基于肖像所承载的人格尊严与身份识别利益不受技术滥用的侵害。声音作为与肖像同等重要的人格尊严外化载体,同样具有鲜明的身份标识功能,其权益保护应遵循相似的法理逻辑。因此,参照《民法典》第1019条所体现的保护原则与规制手段,任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冒用他人声音的行为,同样应被认定为对声音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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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AI启示录》(2026)画面。

判断AI生成声音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在于“可识别性”。

“声音的可识别性要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声音的音色、语调、语速等特征是否与特定声音权益人的声音高度相似。这种相似性不仅包括声音的音色、语调、语速等表象特征,还可能延伸至特定自然人声音中包含的个性化表达方式,如特定的措辞习惯、语气变化等。第二,声音的个性化表达方式,如特定的措辞习惯、语气变化等,是否能够体现特定声音权益人的独特性。第三,声音的使用场景和传播范围是否足以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或误认。”

“技术并非不可规训的黑箱,法律能够通过动态解释与规则移植在不抑制创新的前提下,为声音权益构建系统性保护机制,实现从数据采集的知情同意到生成行为的禁止伪造,从商业授权的清晰界定到侵权救济的精准裁量。技术迭代与人格尊严并非零和博弈,法律通过规则解释与价值引导,能够在数字洪流中锚定人的主体性。”

*文中引号内所摘引文献,为吴汉东、龙欣璇:《AI生成声音侵权认定的路径选择——以肖像权的参照适用为中心》,《北方法学》2026年第1期,页5-18。

本期评审/陈新宇 陈映芳

摘评/罗东

编辑/罗东

校对/杨许丽

文章标签AI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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