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界面新闻编辑 | 王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从6大方面部署18项主要任务。其中为有效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文件更是首次提出,“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失业缓冲期制度,在大规模推广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提供转型转岗就业支持。”
“失业缓冲期”是这份文件里最值得关注的新提法。国办发文,一方面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提出拓展新兴领域就业新空间等任务目标,另一方面也对人工智能容易导致的就业收缩与断裂后果予以规制,要求稳慎把握人工智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用的范围、力度和节奏,尽可能减少对从业人员的冲击。正是基于这种考量,失业缓冲期作为新概念被正式提出,此举将为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提供路径指引,也可为各方在劳动力市场重塑过程中调整劳动关系带来更多探索空间。
失业缓冲期制度旨在助推企业实现提高劳动效率等经营诉求的同时,促使其更多承担帮助劳动者转型的社会责任,减缓AI应用带来的失业阵痛。尤其当前就业市场中,业内认为最容易被AI替代的就是所谓的初级白领人群,而这正是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主力军,国家就业优先战略重点保障的就是青年劳动者获得工作机会。
需要明确的是,国办文件中相关表述为"鼓励探索",说明这一制度尚属于政策倡导层面,而非企业必须执行的强制义务。之所以不宜依法设置成为企业裁员合规的硬门槛和前置条件,主要是与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程序产生冲突,而且也可能增加企业负担,影响经营灵活性。选择“鼓励”而非“强制”就是为了在保护劳动者和保持企业活力之间取得平衡,这也符合国办此次文件的整体精神,目的并非遏制人工智能应用替代,而是顺应技术发展的同时给劳动者提供缓冲空间和外部扶持。
在传统劳动关系中,法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侧重于程序正义和经济补偿,而对于如今以AI应用为代表的技术替代性裁员,国家提出失业缓冲期制度,明显更加关注劳动替代后的适应性和服务性。
正如文件所强调,建立失业缓冲期,企业需要做的是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并提供转型转岗就业支持。这就要求企业在动裁员念头之前,先要拿出转岗培训方案、内部消化计划、过渡期薪酬安排等善后措施,要妥善安排每一个受影响员工的后路,而不仅仅是给了补偿金就让卷铺盖走人。企业既然享受了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削减与利润增长,就不能完全忽视被替代的劳动者正面临技能转型困境,更不能把他们断然推向社会,让劳动者独自承担“技术革命”的风险。
政府作为监管机构,不能置身事外和袖手旁观,要主动作为,身体力行架起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沟通桥梁。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职能,保障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人事优化都是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实施,还要规范衔接各个环节,在失业缓冲期内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坚实兜底作用,要创造条件提升劳动者数字素养和就业能力,紧贴人工智能领域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相关技能培训等。
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应研究出台激励政策,包括社保补贴、税收优惠、市场评价等各方面,把奖励措施与企业实际利益挂钩,让敷衍了事的企业承担相应后果,进而促使企业有意愿也有能力为被裁撤员工分岗位,找工作、谋出路。同时,也要引导劳动者及时适应形势变化,加强自身学习能力,降低劳动纠纷风险。
技术进步的方向不可逆,但制度的选择空间还很大。应对AI“抢饭碗”,政策善意需要落地,但不能单靠企业自觉建立失业缓冲期制度,关键要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应对机制。只有产业升级和劳动力迭代并行不悖,才能最终构建人工智能与人类劳动者和谐共存的“就业友好型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