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一年“双十一”到了,市场消费意愿高涨之时,消费纠纷也备受关注。有媒体报道,为15.31元的蜜薯,商家往返800公里取货;两台总价4070元的冰柜被退款后,商家跨省寻货,却发现买家声称“已销毁”的货物仍在通电使用;还有八旬老人开网店,因买家无证据的“仅退款”申请,只能面对镜头问“啥是仅退款”……
订单金额本身不大,为何“仅退款”的商家却愿意付出更高昂的成本去取货?因为这样的做法钱款可以处理,争议却没有解决。这恰好背离了“仅退款”减少售后成本的初衷:生鲜易坏,低价商品的退货运费可能超过货值,商品确有问题时,免去退货寄回过程可以减少双方损失。2021年有平台率先推行这一规则之后,多家电商平台纷纷跟进。
这份便利是追求退款速度和节约消耗的实用之举,但争议发生后双方孰是孰非,仍然应该和其他消费纠纷一样厘清权责,并且应该是以争议双方都可以承受的成本。否则上文中一方花费远超消费纠纷本身金额维权只为“争口气”的事情,就会源源不断出现。
类似的纠纷中,公众往往关注的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唇枪舌剑,作为最重要的第三方平台却往往隐身。但是平台既然有权介入纠纷、决定是否退款,就有责任查明事实,不能为了节省处理成本,让交易一方承担未经充分核实的损失。
必须明确,退款与仅退款是两码事。因退货不划算采取的仅退款模式,不等于商品质量有问题,也不等于商家要对交易失败负责。商品质量确有问题,消费者理应获得合理赔偿;但若买家以不实理由申请退款,甚至退款后仍占有、使用本应退还的商品,“仅退款”就不该成为其开脱的理由。订单金额小可以简化流程,却不能默认让商家吃亏来平息纠纷。
核验需要时间,售后又不能久拖不决,这就涉及到处理时限。有公开报道梳理显示,部分平台要求商家36小时内处理,逾期默认达成退款。限时是为防拖延,但商家没及时回应,与商品确有问题,不能画等号。如果平台仅凭程序超时就认定退款成立,实际上是以处理效率代替事实判断,将本应承担的核实责任转嫁给商家。
首次处理难免有疏漏,申诉复核就是纠错的关键。如果平台只抛出一句结论而不说明原因,当事人又对结果不满意,只能反复上传证据、反复发起争论。复核若仍沿用原判断,对质疑避而不答,多走一道流程又有什么用?走过场往往就发生在这里:申请有人接收,问题无人回应。
今年2月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明确要求公平设置纠纷各方的举证责任,并公正复核申诉。落实到一笔笔引发争议的具体订单上,关键在于重新审查争议事实。说到底,复核不是复读机,原结论也不是免辩牌。
要让复核有效,平台也应把流程理得更顺。确需补证,应一次讲清缺什么、核实什么。这些细节,决定了申诉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消磨耐心。举证要求同样需要分寸。平台应紧扣争议焦点分配举证责任。该查的不能省,不该加的不能加。否则不是谁有理谁赢,而是谁先耗不起谁先认输。
为15元的订单往返800公里,这样的奔波不该成为讲清道理的代价。把退款条件说明白,让复核真正回应异议,把能够在线上查清的问题在线上解决,才是售后便捷性的应有之义。无论买家还是卖家,都不该耗尽耐心才能换来一次认真处理。售后要让人心服,而不是让人耗到只剩一句“算了”。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学生)
原标题:《上观时评丨为15元蜜薯商家往返800公里取货,“仅退款”不该比谁耗得起》







